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21.5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機關地址 |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
聯絡人 | 莊博翔 |
聯絡電話 | (02) 89791196 #313 |
傳真號碼 | (02) 27018410 |
電子郵件信箱 | sfaa0355@sfaa.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A113013 |
標案名稱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臺中兒童福利館耐震補強及整修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960,9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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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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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8,236,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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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限為完工日以前,擴充標的為兒福館耐震補強及整修工程相關項目,擴充金額包含標餘款及45萬元整。詳如需求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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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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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12/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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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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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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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12/25 17:00 |
開標時間 | 112/12/26 10:00 |
開標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8樓801會議室(本署信義辦公室801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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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8樓秘書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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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應於機關通知次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機關通知次日起180日曆天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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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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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財(社)團法人團體、公會、協會、學會。 □ 醫療、衛生 □ 護理 □ 社會福利 □公(私)立大專院校 □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廠商需提出資格文件影本繳驗,必要時本署並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供查驗) ■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上開證明文件,廠商(公司/商業/工廠等營利事業)原則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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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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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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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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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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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