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13.52.13 |
機關名稱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 |
單位名稱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
機關地址 | 900 屏東縣 屏東市 青島街35號 |
聯絡人 | 張家瑋 |
聯絡電話 | (08) 7333123 #791 |
傳真號碼 | (08) 7329849 |
電子郵件信箱 | chiawei123@mail.water.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W13B-113-0103- |
標案名稱 | 113年屏東營運所第三、第四、第五、第八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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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2,771,0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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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期滿二個月前,機關或廠商得請求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一年,機關得依據廠商履約情事,決定續約與否,續約以二次為限。
(2)契約期滿,倘不續約時,如本公司在未辦妥招標前,得要求承攬人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繼續承包至另案標妥,由新標商接辦為止,但至多以六個月為限。
(3)擴充金額上限:各標項,新台幣1,731,908元(含稅)
詳投標須知第6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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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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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12/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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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12/13 09:00 |
開標時間 | 112/12/13 10:00 |
開標地點 | 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確實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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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以專人送達至本處一樓電梯旁投標箱投遞;或郵遞900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35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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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自通知開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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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a.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年滿二十歲)。 b.學歷證明文件(國中以上程度)。 c.役畢或免役證明文件(女性免附)。 d.跟抄證明及切結書(無隱匿身分)。 e.若近3年連續承攬同一工作區,於本次投標同一工作區時須檢附「繼續承攬同一工作區同意書」。 f.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其他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營業項目:其他工商服務業(IZ9999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業務(ZZ99999) ■其他證明文件: (b-1)自然人應具有本國國籍,男女不拘,年滿二十歲。國中以上程度,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男性需役畢或免役。(需檢附學歷證明文件、役畢或免役證明文件及身分證影本)。 (b-2)公司商號及自然人均須檢附「跟抄證明」,自然人另須檢附「投標須知」(最後面)內容所附之「切結書」(切結無隱匿身分)1份。 (b-3)若近3年連續承攬同一工作區,連續3年承攬同一工作區,於本次投標同一工作區時,公司行號及自然人均須檢附「繼續承攬同一工作區同意書」。 以上內容為節錄,詳投標須知第64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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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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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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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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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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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品項 | |
品項編號 | 1 |
品項名稱 | 屏東營運所第三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 |
預估數量 | 1 |
單位 | 區 |
預算金額 | 692,763元 |
品項編號 | 2 |
品項名稱 | 屏東營運所第四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 |
預估數量 | 1 |
單位 | 區 |
預算金額 | 692,763元 |
品項編號 | 3 |
品項名稱 | 屏東營運所第五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 |
預估數量 | 1 |
單位 | 區 |
預算金額 | 692,763元 |
品項編號 | 4 |
品項名稱 | 屏東營運所第八工作區委外抄表工作 |
預估數量 | 1 |
單位 | 區 |
預算金額 | 692,763元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