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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49
機關名稱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單位名稱 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
機關地址 842 高雄市 旗山區 華興路2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7) 6693155
傳真號碼 (07) 6693440
電子郵件信箱 Purchase04@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EL13034P016
標案名稱 營區垃圾清運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188,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金額為新臺幣59萬4,000元整,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報理採購,以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42高雄市旗山區華興路2號
100元,現場或郵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1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2 14: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旗山區華興路2號(後保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842高雄市旗山區華興路2號,通信郵遞:842高雄旗山郵政90272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至114年12月25日止(若逾 113 年 1 月 1 日決標,則自簽約次日起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1)需檢附有效期限內之主管機關核發廢物清除許可證(2)登記公司類別屬丙級清除機構,從事每月總計900噸以下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業務,應至少乙員具有「丙級以上廢棄物處理專責技術員」資格。(請檢附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現場投標廠商,請於投入標箱前,將標函打印時間後再投入,以避免後疑。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郵寄「高雄旗山郵政90272號信箱採購室收」,郵寄領取請附貼妥新台幣壹佰伍拾元整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另請於索標文件內書明購案案號並附新台幣壹佰元整標單工本費;凡未依規定領標者,本單位概不受理,並以回郵寄還索標文件。 2.親至高雄市旗山區華興路2號「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索取(請於購買標單前30分鐘電話通知採購室007-6693155,以利標單製作),領標時間:上午0830至1130時,下午1330至1700時(非上班時間恕不受理)。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自行下載。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現金新台幣壹佰元整(電子領標免費,請多加利用)。 二、【其他】: 1.會客登記時間:開標前30-15分鐘(逾時不候)。 2.請於辦理登記前備妥主管機關核發附相片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如國民身份證或駕駛執照等)以備開標及辦理會客查驗用。(進入標場開標請另外攜帶授權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3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並受理之。 4.履約地點:桃園市 5.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時,應自行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裝況,如經量測體溫超過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將拒絕該員進入標場,並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 6.請檢附電子領標憑證(未檢附者於開標後三日內檢附)。 7.本案屬113年計畫性購案,預算尚未奉核,先行招標並保留決標,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未奉核依採購法規定不予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地址:842高雄市旗山區華興路2號、電話:07-6693155、傳真:07-669344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