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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72
機關名稱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單位名稱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機關地址 523 彰化縣 埤頭鄉 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
聯絡人 賴宗瑋
聯絡電話 (04) 8922117 #113
傳真號碼 (04) 8928146
電子郵件信箱 ntws135@ems.pitou.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26
標案名稱 113年埤頭鄉第一及第六公園化公墓墓塚建造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48,48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狀況良好,與本所無履約糾紛,本所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得續約一年(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預估經費為113年預算金額,續約金額不超過113年契約金額,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5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523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
現場領標費用每份新台幣500元整;郵購者須附A3回郵信封並貼足52元郵資,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彰化縣埤頭鄉公所行政室收。電子領標費:2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8 10:00
開標時間 112/12/18 10:30
開標地點 本所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9萬4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1/1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彰化縣埤頭鄉公所行政室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本契約履約標的之項目不受物價變動之影響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持有最近五年內承包墓塚建造經驗證明之自然人,或政府登記有案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二、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招標文件。 三、無電子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四、決標方式:本案採單價決標。 五、每墓墓塚建造費(每門)預算金額:新台幣23,712元,約40門。 六、付款方式:墓塚建造費按實作數量結算請款,即每完工5個以上墓塚建造,由承包商辦理結算向本所請款1次。 七、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