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21.100.39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
機關地址 | 600 嘉義市 西區 北港路312號 |
聯絡人 | 洪瑞櫻 |
聯絡電話 | (05) 2319090 #1154 |
傳真號碼 | (05) 2316758 |
電子郵件信箱 | a0329@chyi.mohw.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CHYI1120315 |
標案名稱 | 6樓西側病房整修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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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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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8,484,2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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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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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12/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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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312號
每份600元請至本院11樓總務室繳交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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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12/11 17:00 |
開標時間 | 112/12/12 13:30 |
開標地點 |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312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4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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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600嘉義市西區北港路312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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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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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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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3)投標標價清單。 (4)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建築物室內裝修業。 屬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者應檢附: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書;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44條第2項規定,手冊上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不得承攬)。 屬於「建築物室內裝修業」者應檢附: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符合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 17條規定之登記證、證書。 (5)投標廠商聲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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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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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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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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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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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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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