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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18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基隆路一段156號
聯絡人 陳瑭眞
聯絡電話 (02) 27535968 #232
傳真號碼 (02) 27662458
電子郵件信箱 affair@sssh.tp.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18
標案名稱 112學年度高二校外教學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311,7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4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5 09:1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5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提供之活動服務內容,保障本校活動順利進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56號(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3月26日(二)至3月29日(五)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902011旅行業
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旅行業執照(旅行業管理規則第6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 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2年12月6日(三)以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本機關於112年12月12日(二)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廠商。 2.本案訂有底價,惟採限制性招標之採購,不公告底價。 3.開標日期:112年12月15日(五)上午9時10分,於本校行政大樓3樓簡報室 4.評選日期:112年12月19日(二)上午10時10分,於本校行政大樓3樓簡報室 5.本案部分經費為113年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