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9.6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單位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北基管理處
機關地址 251 新北市 淡水區 新市一路三段101巷16弄1號3樓
聯絡人 劉興昌
聯絡電話 (02) 26293333 #13
傳真號碼 (02) 26215897
電子郵件信箱 liu@iapke.nat.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PK113TT01
標案名稱 113年度北基管理處公共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10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15 17:00
開標時間 113/01/16 10:00
開標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一路三段101巷16弄1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一路三段101巷16弄1號3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履約期間為決標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或達契約金額上限止(已先屆滿者為準)。本契約服務事項履約超過契約期間者,以甲方函文或會議紀錄期限為準並應執行至無待辦事項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 履約期間在1年以上者,自第2年起,履約進行期間,如遇薪資波動時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計師事務所
3.派遣人員資格與人數詳閱契約第8條第14款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押標金額度】0元 【履約地點】農田水利署北基管理處轄區內 【廠商資格摘要】1.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 3.派遣人員資格與人數請詳閱契約第8條第14款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逕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投標文件,惟本案開標方式仍採人工開標。 【其他】 1.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北基管理處總務組收發室(251636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一路三段101巷16弄1號3樓)。 2.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之投標文件不合格。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