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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2.1.28
機關名稱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單位名稱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600 嘉義市 東區 大雅路2段738號
聯絡人 黃敏華
聯絡電話 (05) 2762804 #233
傳真號碼 (05) 2757069
電子郵件信箱 min@cysh.cy.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210
標案名稱 112學年度均質化儀器財物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39,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契約單價乘以增加數量之金額向得標廠商增購,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擴充金額係招標公告採購金額與決標金額之差額;後續增購期限至本案履約期限內(履約期限112年12月22日以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339,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12/04
原公告日 112/1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2/08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1 10:30
開標地點 本校旭陵樓一樓總務處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6,95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大雅路2段73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2月22日前完成(包含安裝及測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得以承攬本案有能力完成銷售、服務之廠商,並持有:合法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與廠商有關之相關文件影本、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承作相關項目之業績),並加蓋印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因後續擴充日期誤植進行更正,延長等標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嘉義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