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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60
機關名稱 彰化縣伸港鄉公所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509 彰化縣 伸港鄉 大同村中興路二段201號
聯絡人 李俊瑩
聯絡電話 (04) 7982010 #133
傳真號碼 (04) 7993762
電子郵件信箱 civ21@shenkang.ch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2012
標案名稱 113年度伸港鄉道路及人行道暨公園綠地停車場清潔除草維護工作(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3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合約期滿前,機關認為廠商履約情況良好,機關得以書面提出,經雙方同意後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續約,期間1年(本案為開口契約並採單價決標,以各工項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積之總和決定最低標,得執行至預算上限,決標金額係以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自114年1月 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惟須俟本所114年度預算通過後始可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伸港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彰化縣伸港鄉大同村中興路二段201號二樓行政課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200元;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並貼足112元郵資及招標文件匯票(抬頭:彰化縣伸港鄉公所),封面註明標的名稱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伸港鄉中興路二段201號「行政課」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9 09:00
開標時間 112/12/19 10:00
開標地點 彰化縣伸港鄉大同村中興路二段201號二樓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伸港鄉公所二樓行政課或伸港郵政第1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簽約日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需具備:「園藝服務業」或「景觀工程業」或「人力派遣業」,投標時應檢附:
1.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或商業或其他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地址:彰化縣伸港鄉中興路二段201號)行政課洽購或郵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其他】未盡相關事宜詳見本所投標須知。 一、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二、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非負責人本人出席,應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供查驗)。(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11.19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釋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伸港鄉公所建設課;彰化縣伸港鄉中興路二段201號、04-7982010轉133、傳真:04-798839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