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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9.6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單位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臺中管理處
機關地址 404 臺中市 北區 育賢街11號
聯絡人 採購發包中心-彭明正
聯絡電話 (04) 22261188 #157
傳真號碼 (04) 22230051
電子郵件信箱 a1049@iatch.nat.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C112A101
標案名稱 113年度本處水利設施改善工程委託測設監造等技術服務開口契約(第二工區)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61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機關視實際需求於保留洽廠商依原契約條件(或單價)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履約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金額上限為本契約各項次預算金額上限30%之權利,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廠商施作達上述調整金額時,雖未達履約期限,本契約機關應即終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2/01
原公告日 112/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臺中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05 09:00
開標時間 113/01/05 09:3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育賢街11號4樓交誼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育賢街1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簽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至或個工程完工驗收決算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應繳驗證明文件(請提供影印本)
1.合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1)為技師事務所者應附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執業科別應為土木工程技師或水利工程技師或大地工程技師或水土保持技師科別任一項者。
(2)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需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應為土木工程技師或水利工程技師或大地工程技師或水土保持技師科別任一項者,另並應檢附受聘執業技師之執業執照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免稅者免附,需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依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依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以技師事務所投標者,應繳技師個人執業綜合所得稅申報證明或繳納證明(或收據)。
3.公會會員證。

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64條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 電子領標請逕行至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本案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投標廠商請自行估算投標作業時間。 二.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不透明之封套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或郵遞送達臺中郵政第413號信箱,逾期所投標單無效。 四. 投標文件如無法裝入本處所售之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規定裝封。 五. 本案開標當日僅辦理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會議之時間及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 六. 如因颱風等原因致當日不上班,以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代之,於同時間同地點舉行。 七. 採購資訊請逕至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臺中管理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iatch.nat.gov.tw/閱覽,如有疑義請洽承辦人彭先生,04-22261188分機157。 八. 案號TC112A100、TC112A101標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機關視實際需求於保留洽廠商依原契約條件(或單價)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履約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金額上限為本契約各項次預算金額上限30%之權利,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九. 本案因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等標期需30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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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