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6.47.67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埔心鄉公所 |
單位名稱 | 建設課 |
機關地址 | 513 彰化縣 埔心鄉 義民村員鹿路2段344號 |
聯絡人 | 郭詠晴 |
聯絡電話 | (04) 8296249 #18 |
傳真號碼 | (04) 8283348 |
電子郵件信箱 | psf05@puxin.chc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1130-1 |
標案名稱 | 埔心鄉公所113年度土木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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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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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5,000,000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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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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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2/12/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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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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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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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埔心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513彰化縣埔心鄉義民村員鹿路2段344號
一、自公告日起至112年12月19日上午9時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行政課洽購或郵購(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貳佰元整寄本所埔心鄉公所、埔心鄉義民村員鹿路二段344號,並說明工程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二、招標圖說文件費:(一)現場購買文件費及圖說費為新台幣200元正,(二)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台幣100元正。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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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截止投標 | 112/12/19 09:00 |
開標時間 | 112/12/19 11:00 |
開標地點 | 本所三樓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彰化縣埔心鄉公所行政課收發或寄達埔心鄉郵政第二之三號信箱。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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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依契約書第七條履約期限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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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技師事務所登錄具有土木工作營業項目者。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具土木工作營業項目者,技術顧問公司並須符合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完成登記者。 證明文件 1. 技師事務所:(1)執業執照(開業證明)、(2)公會會員證、(3)技師證書(以現任在職技師為主)。 2. 技術顧問公司: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登記證。 3. 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各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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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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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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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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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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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