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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48
機關名稱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單位名稱 海軍陸戰隊指揮部
機關地址 813 高雄市 左營區 先鋒路9號
聯絡人 梁小姐
聯絡電話 (07) 5836792
傳真號碼 (07) 5826483
電子郵件信箱 CMC002@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PC13043P043
標案名稱 防紅外線棕保麗漆等3項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1 - 漆類、清漆及相關產品;繪畫用色料;墨水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494,92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12/01
原公告日 112/1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2/06 17:00
開標時間 112/12/07 14: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左營區先鋒路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按廠商報價總金額3%繳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海軍陸戰隊指揮部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3/07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親送:813高雄市左營區先鋒路9號,郵件寄送:80448高雄前鋒郵政46-29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簽約之次日起15日曆天(含)內依約完成樣品製作,以書面向甲方申請確樣。 2.乙方應於接獲確樣合格通知之次日起45日曆天(含)內,乙次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部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投標除資格摘要文件外,另應遞送項目: (一)廠商聲明書 (二)押標金(抬頭:海軍陸戰隊指揮部): 三、本案屬分項報價、總價決標者,請於附件(計畫)清單欄填寫各項單價,分項總價加總後以國字大寫填入全案總價,未填寫者以「不合格標」論。 四、為加速購案遂行,本案提早辦理先行開標,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疑義期2天(112年11月30日17:00時止) ,異議期10天(112年12月9日17:00止),請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受理機關: 海軍陸戰隊指揮部(地址:高雄左營郵政90199附119號信箱、電話:07-5836792、傳真:07-5826483)。 2.投標廠商投標標封請詳載註明:標的名稱、案號、廠商名稱、地址、電話、負責人、統一編號,以利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軍陸戰隊指揮部(地址:813高雄左營郵政第90199附119號信箱、電話:07-5836792、傳真:07-582648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