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55.100.1 |
機關名稱 |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機關地址 | 366 苗栗縣 銅鑼鄉 銅科南路6號 |
聯絡人 | 需求:洪志宏 採購:林宗慶 |
聯絡電話 | (08) 7230100 #703 |
傳真號碼 | (08) 7230133 |
電子郵件信箱 | thcc5713@mail.hakka.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039 |
標案名稱 | 「113-114年度六堆園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及保養開口契約」勞務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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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0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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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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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2/12/01 | ||
原公告日 | 112/11/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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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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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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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截止投標 | 112/12/05 17:00 |
開標時間 | 112/12/06 09:30 |
開標地點 |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366苗栗縣銅鑼鄉九湖村銅科南路6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求履約品質。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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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求履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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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366003苗栗縣銅鑼鄉九湖村銅科南路6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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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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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中心採購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且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前述廠商均應檢附合格證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2-1)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2-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2-3)信用證明。 (2-4)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所附格式填寫,並檢附正本)。 (2-5)採購標單(含標價清單)。 (2-6)企劃書1式6份。(格式、完整性、內容、份數等,均納入評審計分之考量,但不作為資格審查之依據)。 (2-7)押標金繳納憑據(新臺幣3萬元整,機關抬頭: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機關抬頭錯誤視為資格不合格)。 (2-8)有關大陸產品或服務切結書(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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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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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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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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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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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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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