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5.95.21
機關名稱 苗栗縣立苑裡高級中學
單位名稱 苗栗縣立苑裡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358 苗栗縣 苑裡鎮 客庄里一鄰2號
聯絡人 周庭歡
聯絡電話 (037) 861042 #1652
傳真號碼 (037) 869981
電子郵件信箱 affair@yljh.ml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015
標案名稱 112學年度中三中五體育班戶外教育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706,51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06,51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1/30
原公告日 112/1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一鄰2號
到校領取文件費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2/11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2 09:30
開標地點 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一鄰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一鄰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112年5月22日至112年5月24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領有政府登記有案之旅行社或其他經營旅遊之業者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評選會議時間:112年12月14日 星期四 上午9時40分,於本校校本部修福樓二樓開標室,由各廠商派員與會提出簡報(投標廠商如需委託他人全權代理辦理投標事務者,則必須提出授權書乙份始得代理),廠商簡報順序依投標順序決定;廠商於投標順序決定之簡報時間開始,遲到10分鐘以上,視同放棄簡報權利,不得參加簡報,評分項目「說明部分」乙項以零分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立苑裡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