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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6
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
單位名稱 旅遊處
機關地址 880 澎湖縣 馬公市 治平路32號
聯絡人 陳家豪
聯絡電話 (06) 9274400 #245
傳真號碼 (06) 9264710
電子郵件信箱 fa19230@mail.penghu.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PenghuMaas-expansion
標案名稱 菊島智旅平台系統服務擴充及介面精進規劃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27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2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交通部
補助金額
5,00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1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2 10:30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澎湖縣政府旅遊處)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約定執行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請詳閱本案公告招標文件需求說明書第陸點履約期限,本案得標廠商須配合交通部核定之「112-113年菊島智旅平台系統服務擴充及介面精進計畫」的履約期限期程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依投標證件資格審查表提供資(規)格文件應附之文件。 二、本府「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110至113年)」之委外第一期規劃案為「菊島智旅平台推動規劃案」,廠商為三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三維公司),並已規劃完成修正定案報告書。「菊島智旅平台建置與營運計畫」為「菊島智旅平台推動規劃案」的後續系統建置案,包括建置營運案廠商康和資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及專案管理案廠商三維公司,目前履約辦理情形為已核定第一期之工作計畫書,第二期之期中報告書尚在辦理規劃審查作業中。 三、本案招標係辦理「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110至113年)」之委外第二期規劃案,係為未來菊島智旅平台建置系統上線營運後,規劃更進一步發展具前瞻性的創新服務。本府將上開核定之「菊島智旅平台推動規劃案」修正定案報告書、相關計畫電子檔及「菊島智旅平台建置與營運計畫」第一期之工作計畫書等規劃成果,提供公開連結下載之網圵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43UFIPwlG0W5GkjTklSJEU4vDYJStVxF?usp=sharing,歡迎各界檢視及具本案資格之專業能力廠商,參與本案公開評選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