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壹、審標結果: 本案投標廠商計 6 家,開標前合格投標廠商計 6 家,審標結果 1 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其餘 5 家不合格【不合格事由:部分廠商未於聲明書、人力勞務切結書註明填寫日期(九羿有限公司);部分廠商則因標價清單「營業稅」誤列入差旅住宿費(共有亞奇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九羿有限公司、津沙有限公司、鴻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福騰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故依投標須知第36點,判定不合格】。 二、力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報價(減價後)新臺幣(下同)依底價承接為最低,且在底價263,000元整以內,經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宣布決標。 貳、決標過程: 一、本案於截止投標時共6家廠商投標,該6家均於截止期限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本署,並於開標前,查詢拒絕往來廠商資料,該6家廠商均無拒絕往來紀錄。 二、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6條第2項第1款規定,於開標前訂定底價(底價訂定時間:112年11月13日13時57分)。 三、本次開標經資格審查後,僅一家力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項投標文件均符合規定,經洽該公司第一次減價後,仍未進入底價,經該公司於第二次減價以書面表示願依(管銷利潤項目)底價承接,故主持人宣佈本案由該公司得標(15時5分) 參、本案標價及決標金額計算方式: 「管理費及利潤」項目以新臺幣貳拾陸萬參仟元整(中文大寫)決標、加計固定成本及營業稅後為新臺幣陸佰零拾壹萬玖仟肆佰伍拾元(中文大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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