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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9.1
機關名稱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單位名稱 新興跨域組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忠孝西路1段66號20樓
聯絡人 陳志豪
聯絡電話 (02) 23808422
傳真號碼 (02) 23808391
電子郵件信箱 chenkarl@ad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ADI-113121404
標案名稱 數位科技運籌整合全球鏈結與服務輸出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1,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1,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總計新臺幣8,400萬元整,期間自113年至116年,以本案公告之計畫構想內容範圍為上限。本署得視當年度工作執行及預算核定情形,於年度工作結束前通知得標廠商於1個月內提出次年度之工作計畫書,俟本署核定並於議價後簽訂委辦契約;如得標廠商拒絕或未提送計畫書,或計畫書經本署審查不合格者,本署得宣布廢標並重新辦理招標。(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1/29
原公告日 112/11/28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2/09/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2/07 17:00
開標時間 112/12/08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6號17樓17A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6號19樓本署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 民 國113年1月1日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如決標日已逾委託工作期限之始日者,始日以決標日起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登記有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
2.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在廠商當地國依法設立登記,相當於我國之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投標文件之項目與條件與本國廠商完全相同,其文件並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配合工程會更新勞務採購契約範本,本案配合更正勞務採購契約第十八條(七)。 (二)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2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2年11月28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一、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一)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二)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s://web.pcc.gov.tw/ 投標。 (三)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二、本採購應檢附「標價清單」。標價清單內投標總價應填列欄位未完整填寫(例如:未以中文數目字逐欄逐字填寫,任一欄未填寫、以阿拉伯數字或其他符號填寫、填寫無法辨識,或以鉛筆或其他易塗改之書寫工具書寫者),或應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處未蓋章者,或塗改而未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者,或另附加條件者,為不合格標。 三、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1月 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2月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人陳志豪(電話02-2380-8422)。本案採購程序如有疑問請洽詢秘書室事務科駱舜文(電話02-2380818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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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