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1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楊立群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1144
傳真號碼 (02) 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bv9794@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1106S0130a113
標案名稱 徵選113年度印製廠商及購置臺北市專用垃圾袋及環保兩用袋防偽標籤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5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3,814,95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後續增購2項合計上限金額新臺幣4,762萬9,912元(含113年至114年契約執行期間保留後續增購金額為2,381萬4,956元,及114年後續擴充續約預估需用金額為2,381萬4,956元) 之權利,其價款依照本契約所訂單價核計之,增購次數、數量及交貨期限另議定之。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1/29
原公告日 112/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2/19 09:00
開標時間 112/12/19 11: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2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利履約及交貨順遂。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自決標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數位全項產品設計製造業、全像產品設計製造業或C701010印刷業。(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應提供之樣張及樣張數量,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2目。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勞務採購契約及投標須知(附錄)。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2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2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2年11月1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公告內容:「招標品項」欄位,第1項專用垃圾袋防偽標籤之預估數量,原公告為「638000000」枚係屬誤植,更正為「63800000」枚。 (二)本次無變更招標文件,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 (三)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2年11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30~12:00至下午13:30~17:00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可。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承辦人及地址、電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林韋志/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7樓/電話為:(02)2720-8889#1754)。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1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2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1項:專用垃圾袋防偽標籤
預估數量 63800000
單位
預算金額 17,034,600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第2項:環保兩用袋防偽標籤
預估數量 25000000
單位
預算金額 6,780,356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