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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
機關名稱 國防部
單位名稱 國防採購室
機關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北安路409號
聯絡人 包小姐
聯絡電話 (02) 85099473
傳真號碼 (02) 85099475
電子郵件信箱 ndpo@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EX13004L013
標案名稱 設置友軍營區自動氣象觀測系統維運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5.49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6,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2年,金額為新臺幣16,000,000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新台幣:19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07 09:00
開標時間 112/12/07 14:00
開標地點 10462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國防部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郵寄投標:台北郵政37-37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餘詳國防部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42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機場專用自動氣象觀測系統感測、處理及儲存元件)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結案公函或其他足以證明完成驗收之文件等佐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武德樓一樓會客室(國防部國防部採購室,販售時間:上班日0800時起至1600日止)。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國防部」),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電子領標、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本次為第4次(修訂後第2次)開標不受3家(含)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5.為因應政府防疫措施,請參與開標廠商至本部開標場所及會議場所時配戴口罩,並配合本部承辦人員量測體溫,謝謝!投標廠商倘有發燒,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本部將採隔離措施續行開標程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電話:02-85099471、傳真:02-8509947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