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本案招標經本(112)年11月10日上午9時20分整截止收件,計有臺維土木包工業、麗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百里土木包工業、正鈞營造有限公司、麗豐土木包工業、晨鉅營造工程有限公司、承立土木包工業、新越營造有限公司、玖邑營造有限公司等9家廠商投標,符合採購法合格投標廠商家數之規定,復於當日上午10時10分整在本所2樓進行開標。開標結果,上揭廠商皆符合資格,其中以臺維土木包工業報價新台幣146萬4,872元整最低,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核定底價為197萬元整),經主持人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四項規定,通知最低標廠商限期提出說明,再視說明情形辦理決標,本案先行保留決標。最低標廠商臺維土木包工業於112年11月13日提出標價低於底價80%之說明書,經評估其說明尚非完全合理,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四項次機關執行程序第三點辦理,廠商亦提出差額保證金新台幣11萬1,128元後,經主持人依規定照價決標予最低標廠商臺維土木包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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