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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21548624
機關名稱 板橋車站辦公大樓管理小組
單位名稱 板橋車站辦公大樓管理小組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縣民大道2段7號1樓北1A
聯絡人 賴彥伃
聯絡電話 (02) 23815226 #2852
傳真號碼 (02) 29685796
電子郵件信箱 banqiaoteam@hot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3-3-8673-1
標案名稱 113-114年「板橋車站辦公大樓委託物業管理專業服務」 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21,253,96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1,253,96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91478642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
補助金額
821,253

補助機關 3.67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補助金額
5,911,979

補助機關 3.67.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補助金額
5,911,979

補助機關 3.67.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補助金額
17,735,939

補助機關 3.15.29交通部鐵道局
補助金額
35,844,976

補助機關 3.15.19.52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
補助金額
12,871,877

補助機關 5.9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補助金額
17,899,062

補助機關 3.67.1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補助金額
24,256,9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1/24
原公告日 112/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3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樓北1A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契約如實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樓北1A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業已預估物價指數及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刪除投標須知之「(共同投標之廠商營業項目合計應列有: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甲級電器承裝業以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以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等字樣。 2.更正報價明細表9-第23項減速機潤滑油等項目之數量。 3.(112.11.23)報價明細表之欄位增修 "月薪(月×人數、含雇主負擔費用)”。 4.(112.11.23)機電維護/工作說明書(2)之第三條之一、七: 增修字樣 ”...27人(含2名派駐鐵道局人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板橋車站辦公大樓管理小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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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