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9 |
機關名稱 | 教育部 |
單位名稱 | 秘書處 |
機關地址 |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中山南路5號 |
聯絡人 | 邱祺龍 |
聯絡電話 | (02) 77367729 |
傳真號碼 | (02) 33437970 |
電子郵件信箱 | ivor@mail.moe.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4103630 |
標案名稱 | 113年度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電腦化系統維護、管理及行政作業工作計畫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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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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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6,451,8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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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履約期滿前2 個月,經機關審查履約結果成效良好者,經雙方合意,機關保留第2 年辦理後續擴充之續約權利,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限制性招標辦理,擴充金額上限為650 萬2,97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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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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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2/11/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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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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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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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請自行攜帶隨身碟至本部秘書處採購及工程管理科拷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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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12/11 17:00 |
開標時間 | 112/12/12 10:00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B1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秘書處採購及工程管理科)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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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自113 年1 月1 日起至113 年12 月31 日止(若決標日晚於113 年1 月 1 日,則自決標日起算12 個月)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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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設立或立案之文件 (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1式3份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投標標價清單正本(含經費明細表) (5)服務建議書1式9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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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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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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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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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