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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3.6.1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機關地址 325 桃園市 龍潭區 佳安路2號
聯絡人 黃瀚聖
聯絡電話 (03) 4712001 #527
傳真號碼 (03) 4714386
電子郵件信箱 san7309@wran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pb16
標案名稱 臨時租賃5人座4輪傳動公務車2輛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9 - 其他運輸設備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57,6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業務需要及廠商履約服務狀況辦理後續擴充。履約期間如有延遲交車情形或有延遲保養情形累計達2次(每輛各1次或單1輛達2次),機關不予後續擴充。擴充總價金額在95萬7,600元內,洽原得標廠商另以議價方式辦理。擴充期1年期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07 09:00
開標時間 112/12/07 10: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7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財物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條)
1.廠商資格: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如履約標的原廠型錄影本與廠商自評規格表。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開標地點]:本分署開標室(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履約保證金]: 新台幣9萬5000元。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萬7000元。 [保固金}:免 [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決標原則]: █最低標決標: 1、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過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2、參加投標廠商應將發給之標單(或標價清單)以中文大寫依式清晰填明標單總價(不得使用鉛筆填寫) 否則視為無效標。 3、投標文件裝封※分段開標: (1)標單封:標單(或標價清單)(2)證件封:廠商應將各項證件影印、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等一併裝入證件封內。 (3)標單封及證件封封密封後一併裝入標封內並密封之,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 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否則以不合格標論處。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違反法令提出異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5、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 (1)本分署政風室:(03)4712276,龍潭郵政23號信箱 (2)桃園調查處:(03)3328888,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 (3)法務部調查局:(02)22918888,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相關檔案若無法開啟,請自行上網(https://zh-tw.libreoffice.org/)下載LibreOffice軟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