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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1.3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單位名稱 圉藝管理所/工務科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懷寧街109號
聯絡人 葉佳凌/謝紫筠
聯絡電話 (02) 28812512 #23
傳真號碼 (02) 28839041
電子郵件信箱 mf6762@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A015
標案名稱 113年度本處所轄公園等土木設施維護預約工程(H、G、F、E項)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9,716,69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年度依本契約內容及單價擴充,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 H項:560萬元為限。 G項:土木設施維護預約工程650萬元為限。 F項:600萬元為限。 E項:土木設施維護預約工程300萬元為限。 2.後續廠商年度續約,應於當年度10月15日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申請續約,得以原契約單價、條件辦理續約,1次得續約1年,可續約1次,各項續約年度擴充金額,因字數限制詳附加說明及投標須知第7條。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07 09:20
開標時間 112/12/07 10:00
開標地點 100004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項合計新臺幣245萬元 (H項63萬元、G項64萬元、F項64萬元、E項54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秘書室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04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總收文)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執行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係指機關通知交付施工單日期不逾12月31日)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特定個別項目: 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凝土、鋼筋工....等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 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凝土、鋼筋工....等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附加說明
【重要訊息】 一、本案採購招標補充說明,請詳閱投標須知第103點。 二、標案品項: G項:113年度南港公園管理所所轄公園整建工程-南港區、信義區土木設施維護預約工程、臺北市113年度南港區預約式鄰里天然災害搶修工程 (合併發標分別訂約,鄰里天然災害搶修工程與南港區公所訂約) E項:113年度青年公園管理所所轄公園整建工程-中正區、萬華區土木設施維護預約工程、臺北市113年度中正區預約式鄰里天然災害搶修工程 (合併發標分別訂約,鄰里天然災害搶修工程與中正區公所訂約) 【後續廠商年度續約】 2.後續廠商年度續約,應於當年度10月15日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申請續約,得以原契約單價、條件辦理續約,1次得續約1年,可續約1次,續約年擴充金額如下: H項:1,846萬3,981元為限。 G項:土木設施維護預約工程1,700萬元為限,預約式鄰里天然災害搶修工程244萬4,509元為限。 F項:1,896萬3,702元為限。 E項:土木設施維護預約工程1,149萬9,995元為限,預約式鄰里天然災害搶修工程244萬4,509元為限。 [設計單位/承辦人/電話]:園藝管理所/葉佳凌/(02)28812512分機23 [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標開標日]:112年12月7日,評選日期由本處另行通知。 [預定決標日期]:本案於評選完成後另定決標日,各投標廠商僅可得標1項,廠商應先行於投標文件內填報承攬各分項順序意願,機關以一次評選作業評定最有利標序位後,依序位按投標廠商自願承攬分項順序辦理決標,未表明承攬各分項順序意願之最有利標廠商則依機關分項之順序:H項-G項-F項-E項辦理。 [開決標原則]:(詳投標須知第63點) 一、採序位法:本採購案應製作服務建議書並以簡報方式評選(詳請參閱評選須知)。 二、以序位第一,經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廠商。 三、序位計算方式,係以出席評選委員各評選項目之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第一。 [履約保證金額度]:訂約總價之10%,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開工並起算工期。詳各契約第7條。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12年11月27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8812512#23、傳真:02-28839041、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2年12月1日以前。 二、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依投標須知第49點規定「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若需領回押標金時,請該廠商人員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公司大小章。 三、詳細價目表所列人力項目單價,依投標須知第84點規定,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不予調低。 四、押標金以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繳納者,請留意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25點規定,即「押標金有效期」應比投標須知第47點「報價有效期」長30日以上,期限不足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規定為不合格標。 例:倘開標日為3月1日,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次日起60日止,則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依第25點規定應至開標次日起90日止,即有效期應逾5月30日後。(3月1日不計,自3月2日當日起算90日) 五、依投標須知第10點規定,請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第9款規定視為不合格標。廠商對領標作業系統如有疑義,請透過系統24小時免費客服電話:0800-080-512洽詢。 六、防杜圍標或假性競爭行為,以維採購公平秩序,工程會95年7月25日工程企字第09500256920號令:「機關辦理採購,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開標後有2家以上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致僅餘一家廠商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發現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者』或第50條第1項第7款『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處理:(一)押標金未附或不符合規定。(二)投標文件為空白文件、無關文件或標封內空無一物。(三)資格、規格或價格文件未附或不符合規定。(四)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或公告之底價。(五)其他疑似刻意造成不合格標之情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3年度園藝管理所所轄公園整建工程-士林區土木設施維護預約工程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2,863,981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113年度南港公園管理所所轄公園整建工程-南港區、信義區土木設施維護預約工程、臺北市113年度南港區預約式鄰里天然災害搶修工程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2,944,509元
品項編號 3
品項名稱 113年度南港公園管理所所轄公園整建工程-文山區土木設施維護預約工程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2,963,702元
品項編號 4
品項名稱 113年度青年公園管理所所轄公園整建工程-中正區、萬華區土木設施維護預約工程、臺北市113年度中正區預約式鄰里天然災害搶修工程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0,944,504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