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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2.5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機關地址 242 新北市 新莊區 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聯絡人 邱于坪
聯絡電話 (02) 89953919
傳真號碼 (02) 85212923
電子郵件信箱 joychiu99@cpam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4000-0101-0000-2280
標案名稱 下水道工程分署辦公室修繕統包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2,095,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295,70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詳附加說明二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27 17:00
開標時間 112/11/28 10:3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2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之規定者。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共同投標廠商(依『共同投標辦法』訂定):本工程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廠商資格至少符合下列條件:
1.個別營造廠商(具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2.依採購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允許廠商共同投標(招標文件已附共同投標協議書),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二)單一廠商投標必須具備下列資格並提出各項證件之影本(包括各類專業分包商)以供審查,影本須與正本相符。
1. 廠商類別: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
2. 各類專業分包商: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開業建築師。
(三)共同投標各成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並提出各項證件之影本以供審查,影本須與正本相符。
l.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開業建築師」。
(四)設計廠商如為2名以上開業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者,應由1名開業建築師具名參與投標,並負履約之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2年11⽉22⽇⾄112年11⽉27⽇⽌。 2.地點:下⽔道⼯程分署(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3.費⽤:標單費1000元,郵資120元,親⾃購領者請⾃備零錢。 4.⽅式: (1)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之辦公時間內(上午9:00~12:00及下午2:00~5:00)⾄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2)郵購:請⾃⾏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字樣並貼⾜回信郵票(⼀律以快捷寄送),連同招標圖說費(以⾏庫或郵局匯票)抬頭請寫【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前寄達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3)電⼦領標:請⾄『政府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應檢附電子繳交憑據)。。 三、招標文件送達⽅式: 1.親⾃送達: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下⽔道⼯程分署工程事務科)。 2.郵遞: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四、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政風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