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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53
機關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324 桃園市 平鎮區 振興路5號
聯絡人 王培濠(工程主辦)/王湘婷(採購人員)
聯絡電話 (03) 4572105 #2314/2601
傳真號碼 (03) 4577043
電子郵件信箱 10010798@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1031B
標案名稱 113年度平鎮區道路排水、天然災害搶修(險)及其附屬設施機動養護改善工程(東、西區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9,999,42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28 17:00
開標時間 112/11/29 09:4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平鎮區公所三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平鎮區公所一樓總收文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次年度公共設施預約修繕工程開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或相關行業。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4、納稅證明文件。
5、票據信用證明。
6、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或相關行業。(營造業請檢附營造業登記證)。
7、有效公會會員證。
8、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9、電子領標憑據。
10、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請另單獨包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審查會時間為112年12月7日下午2:00(預定)。 二. 開標日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開標。 三. 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招標文件。 四. 本案為複數決標並採分項決標,其決標程序如下: 採評分及格最低標且依序開標(先東區再西區),東區得標廠商則西區不予開標。 五. 包封方式:無論投標幾項請將證件封及標單封裝入該項大標封再一併裝入大外標封內(無需於大外標封標示投標項次,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採購法規定時即得開標),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則請單獨包封。 六. 保固期:非結構物保固1年,結構物保固3年。 七. 付款方式:詳契約。 八. 本案為第2次公開招標。 九. 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承辦人:王培濠,電話:03-4572105分機321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3年度平鎮區道路排水、天然災害搶修(險)及其附屬設施機動養護改善工程(東區開口合約)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24,999,714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113年度平鎮區道路排水、天然災害搶修(險)及其附屬設施機動養護改善工程(西區開口合約)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24,999,714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