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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2.16.3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牯嶺街73號
聯絡人 陳麗伊
聯絡電話 (02) 23229935
傳真號碼 (02) 23962519
電子郵件信箱 u927703@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6541200019
標案名稱 113年度勤務類勞務性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561,04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並依照原契約詳細價目表給付價金,惟最長以兩個月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07 12:00
開標時間 112/12/07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200,000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符合投標資格及順利履約,故須繳納。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符合投標資格及順利履約,故須繳納。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式標準契約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餘請廠商自行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押標金]: 1、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收款銀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帳號【93046541200019】; (2)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營業部」帳戶帳號【82786541200019】,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5,067,823元(不含稅);預算金額4,343,848元(不含稅)。 3、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4、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5、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 6、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7、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8、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