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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8.51
機關名稱 南投縣南投市公所
單位名稱 南投縣南投市公所
機關地址 540 南投縣 南投市 龍泉里玉井街5號
聯絡人 施慶龍
聯絡電話 (049) 2222110 #324
傳真號碼 (049) 2202449
電子郵件信箱 dragon@mail.nt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7A
標案名稱 113年度南投市路燈及地下管線維護管理(C區)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97,32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新台幣495,600元;各單項之數量或金額之餘額可流用至其他項目。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南投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540南投縣南投市龍泉里玉井街5號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500元,受款人為南投市公所之郵政匯票或現金。(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29 09:00
開標時間 112/11/29 09:30
開標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龍泉里玉井街5號(本所二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施作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龍泉里玉井街5號親自送達本所行政室(服務台)或郵寄54099南投三和郵局第135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價金用罄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電器承裝業、安裝業(E601)
(二)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
(三)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四)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附回郵領取文件方式及處所】檢附文件費新台幣伍佰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南投市公所),以限時掛號郵寄南投市公所行政室。請註明標案名稱,回件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回郵郵票92元,領標時間至截止投標日止。 【押標金額度】無。 【履約保證金金額】9萬元整。 【其他】 (一)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三)建議可向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南投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