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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2.15.11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機關地址 434 臺中市 龍井區 麗水里龍昌路1號
聯絡人 黃哲政
聯絡電話 (04) 26396002 #7523
傳真號碼 (04) 26380617
電子郵件信箱 u402141@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6761200021
標案名稱 中部施工處113年度五人座休旅車租賃6輛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8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434204台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中部施工處
免費提供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07 10:00
開標時間 112/12/07 14:00
開標地點 台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中部施工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8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台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政府登記合格之乙種小客車租賃業(需附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影本)及得標後三日(工作天)內提供履約期間使用車輛保險影本 。
(二)車輛保險:
1.強制汽車責任險每人新台幣200萬元。
2.第三人責任險每一個人傷害新台幣300萬元以上(含),每一意外事故傷害新台幣600萬元以上(含),每一意外事故財損新台幣50萬元以上(含)。
3.超額責任險(甲式)1000萬以上(含)。
4.乘客責任險每一人傷亡最高新台幣200萬元。
5.駕駛人傷害險新台幣200萬元以上(含)。
6.甲式車體險免自付額。
7.竊盜損失險:自負額10%(依車輛當年度現值)。
8.甲方於正常使用車輛發生意外事故時,非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所生之拖車費、修理費,應由乙方負責,並不得向甲方求償。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1,714,286元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同時定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392022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676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77777 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 電話:(04)23038888 信箱:台中市郵政60000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