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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7.1
機關名稱 臺北市松山區松山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松山區松山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八德路4段746號
聯絡人 林哲旭
聯絡電話 (02) 27672907 #631
傳真號碼 (02) 27661997
電子郵件信箱 linchehsu@ssps.tp.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C01
標案名稱 113年度校園安全環境改善設施專案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74,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74,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金額:374,000元*4年=1,496,000元;期間:114年度至117年度共計4年,本校就得標廠商執行成效辦理評核,經評核優良者,本校得通知原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處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30 17:00
開標時間 112/12/01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松山樓2樓船型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746號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7日內提報電子圍籬及數位監視器規劃,經本校核定後30日內完成本案電子圍籬及數位監視器系統建置,服務期間自本校查驗合格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規定,採用府頒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601020電器安裝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701010電信工程業、I901011保全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1月23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1月2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評選日期(暫訂):112年12月5日上午10時00分,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本校務必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本校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第1款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1.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 2.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機關得於下列方式擇一辦理: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3.預算經議會全數刪除者,則以廢標處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松山區松山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