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9.13 |
機關名稱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
單位名稱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
機關地址 | 404 臺中市 北區 館前路1號 |
聯絡人 | 姚技士 |
聯絡電話 | (04) 23226940 #551 |
傳真號碼 | (04) 23220430 |
電子郵件信箱 | b231@nmns.edu.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ED909 |
標案名稱 | 大地瑰寶常設展機電空調消防工程新建案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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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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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26,151,9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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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補助金額
26,151,9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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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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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11/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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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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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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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11/28 17:00 |
開標時間 | 112/11/29 14:00 |
開標地點 | 404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請由行政中心1F換證進入)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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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04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行政中心7樓文書科或西屯路警衛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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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210 日內竣工。請詳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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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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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共同投標: 本採購應由具備以下規定資格之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 3 家,並應由共同投標廠商同意推派代表廠商(共同投標協議書),如有同業共同投標之情形者,應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5 條第 1 項但書各款之規定。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共同投標廠商成員可具有二項以上業種資格。 A.電器承裝業: 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且營業項目載明電器承裝業[E601010]者。 B.冷凍空調業: 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者,且營業項目載明相關空調設備修護保養者。 C.消防安全設備業: 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且營業項目載明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IF01010]或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者(僅須符合任一項即可)。 2.單獨投標: 本採購允許具足上述全部資格之廠商單獨投標,本採購不允許以專業分包商替代投標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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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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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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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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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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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