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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78
機關名稱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
單位名稱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
機關地址 439 臺中市 大安區 中庄里中山南路356號
聯絡人 農建課:張小姐 603;秘書室:洪先生106
聯絡電話 (04) 26713511 #603;106
傳真號碼 (04) 26711846
電子郵件信箱 taan106@taichu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1114
標案名稱 113年度臺中市大安區道路及附屬設施等(含緊急搶修及寬頻管道)改善工程(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2,137,05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機關得依原契約內容辦理後續擴充延長契約履行時間及增加契約金額,並依原契約所訂定之相關履約範圍、條件及單價等向得標廠商增購,同時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程序辦理契約變更。 (二)擴充之金額及期限:預計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000,000元整(此為上限值,由機關依實際預算經費需求調整),延長契約履行時間期限至114年3月31日為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27 17:00
開標時間 112/11/28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6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9臺中市大安區中庄里中山南路356號秘書室收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或派工累計金額達契約金額上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3.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當年度會員證。 4.廠商聲明書。 5.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6.押標金。 7.授權委託書 8.退還押標金及文件申請書 9.電子領標憑證 *其他所需檢附投標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一、如因颱風等災變本所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截標、開標。 二、開標當時廠商如未到場或非負責人本人出席且未攜帶委任書者,視同放棄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機關通知之廠商減價、說明、比減價格之權利。 三、電子領標之廠商請利用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明細內容之紙本放入標封內以供檢驗。 四、得標廠商應於通知期限內完成書面契約簽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簽約,本所得撤銷其得標。 五、其他注意事項請投標廠商詳閱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資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