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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7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松仁路1號
聯絡人 張珈源
聯絡電話 (02) 27297668 #6518
傳真號碼 (02) 27585513
電子郵件信箱 bx1728@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651811310
標案名稱 本局113年度救護用氧氣灌充及氣瓶檢修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12 - 石油及天然氣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623,95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標的一及標的二(餘詳投標須知第7點) 1.保留未來得向廠商增購之權利:金額以契約之單價計之,期間至114年12月20日止。 2.保留未來向廠商增購之權利:金額以契約之單價計之,期間至114年12月20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22 17:00
開標時間 112/11/23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標的一3萬9,000元、標的二4萬1,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1樓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20日止(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無編列物調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檢具下列承做能力證明:
1.「西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或「西藥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資格,執照應在效期內。其中廠商為:
(1)西藥製造業:領有「西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核發之藥品許可證(效期內)、及通過衛福部GMP等相關評鑑,且核准之包裝種類需有本局氧氣瓶(2.8 L鋁合金瓶、10L鋼瓶)之規格。
(2)西藥販賣業:領有「西藥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並提具符合上項規定之醫用氣體廠商供應授權書。
2.具中華工業氣體協會或中華民國壓力容器協會委託檢驗證書「委託檢驗項目:高壓氣體容器檢驗」,如另行委託協力廠商辦理氣瓶水壓測試及維修事宜者,需出具協力廠商之前揭證書及合作意願書(履約期間得變更協力廠商,變更時須以電子或書面方式提供協力廠商證書)。
(二) 以上執照需於投標文件中檢附影本審查,影本並應加蓋公司章。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預算金額:新臺幣162萬3,950元(標的一:78萬4,200元;標的二:83萬9,750元)。 (二)採購金額:新臺幣324萬7,900元(標的一:156萬8,400元;標的二:167萬9,500元)。 (三)廠商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1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本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1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灌充救護用氧氣(標的一)
預估數量 3160
單位 立方公尺
預算金額 663,600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氣瓶水壓測試(標的一)
預估數量 216
單位
預算金額 108,000元
品項編號 3
品項名稱 2.8L鋁合金瓶瓶閥維修(標的一)
預估數量 15
單位
預算金額 12,600元
品項編號 4
品項名稱 灌充救護用氧氣(標的二)
預估數量 3415
單位 立方公尺
預算金額 717,150元
品項編號 5
品項名稱 氣瓶水壓測試(標的二)
預估數量 220
單位
預算金額 110,000元
品項編號 6
品項名稱 2.8L鋁合金瓶瓶閥維修(標的二)
預估數量 15
單位
預算金額 12,6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