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19.4.1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 |
單位名稱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 |
機關地址 | 300 新竹市 北區 中山路2號 |
聯絡人 | 林葭瑀 |
聯絡電話 | (03) 5224163 #312 |
傳真號碼 | (03) 5225201 |
電子郵件信箱 | a14044@forest.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B103-P12 |
標案名稱 | 台灣西北部生態綠網保育策略實踐及跨域拓展計畫2.0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7,496,000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7,496,000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2/11/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是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11/27 08:30 |
開標時間 | 112/11/27 09:30 |
開標地點 |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2樓開標室(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2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2號(新竹分署秘書室)或新竹郵政222號信箱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次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無訂定物價指數調整規定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經政府登記核可之公司行號、法人組織、團體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專業服務之廠商,其營業項目或設立宗旨應與研究發展服務業、農林漁畜牧顧問業、管理顧問業或足以提供本案專業服務之任一機關,無不良記錄者。 (2)教育部立案之大專院校或政府立案之相關學術團體及學會。 2.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如符前條第1項者: (1)如合法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自然人、教育部立案之大專院校及公立研究單位則免)。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 2.如符合前條第2項目者: 投標廠商若為大專院校等研究機構,應出具參與本案之授權證明書或公文。 |
||||||||||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