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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5.3.4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270 宜蘭縣 蘇澳鎮 中山路2段3號
聯絡人 秘書室李俊賢
聯絡電話 (03) 9962501 #1103
傳真號碼 (03) 9972652
電子郵件信箱 vf422002@th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4D004
標案名稱 東區養護工程分局113年度環境清潔整理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207,899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1/13
原公告日 112/1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1/27 17:00
開標時間 112/11/28 10:00
開標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標案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登記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之廠商,(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有關廠商報價時不得隨意調整固定費用部份。★ ★3.其他費用部份廠商請確實填寫,不得書寫0元,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4.廠商總標價不得低於470萬元,若低於此價視同廢標。★ ★5. 項次1~2等費用為固定費用,項次3~6等費用,採實支實付。項次1~9不隨投標廠商標價調整契約金額;「包商利潤及管理費(含僱主意外責任險)、清潔及材料用品費」隨投標廠商標價調整契約金額;「包商營業稅」按規定比例列計)。★ 6.[領標期限]︰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7.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8.請自行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9.[領標期限]: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10.廠商負責人未出席由代理人開標,應填寫授權書,否則不得減價。 11.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局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12.更正9.標單。 13.(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信箱:電子信箱:thbeth@thb.gov.tw。(3)本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3-9964284,傳真電話:03-9969221,電子信箱:ethics4@thb.gov.tw。 14.本機關名稱自112年9月15日正式變更為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惟不影響機關組織同一性,機關名稱變更後,本契約機關與廠商之權利義務均無變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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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