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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9.6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單位名稱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南投管理處
機關地址 542 南投縣 草屯鎮 草溪路791號
聯絡人 洪嘉妤
聯絡電話 (049) 2338111 #163
傳真號碼 (049) 2303635
電子郵件信箱 chiayumail@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NT112C-1109-01
標案名稱 平林旱作擴大灌區供水改善工程(第二期)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11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11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南投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24 09:00
開標時間 112/11/24 10:00
開標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7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5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南投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投標廠商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合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79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本工程不依物價指數變動調整工程款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大地、水利或水土保持等科別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提供現場領標,請逕上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 2.電子領標者請特別注意,標單上需列印出標單章,若無法列印出,請更新設定或至本處補正;電子領標廠商請於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再行提出。 3.押標金繳納及退還請參閱本處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本處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4.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 5.參加投標廠商應繳之證件,請參閱本處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6.招標文件自備標封套,請將下載之標封正面牢貼於自備之封套並蓋騎縫,並依規定裝封。 7.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8.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9.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南投調查站-地址:南投市民族路486號;檢舉電話:(049)2228888;信箱: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