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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11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單位名稱 公園管理科一股
機關地址 708 臺南市 安平區 永華路2段6號
聯絡人 林廷勳
聯絡電話 (06) 2991111 #1558
傳真號碼 (06) 2982806
電子郵件信箱 AL0473@mail.tain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21105
標案名稱 2024臺灣燈會場地電力設施建置(含復原)暨維護管理(開口契約)-高鐵燈區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5,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上限金額3,000,000元。 餘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21 12:00
開標時間 112/11/21 15: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地下一樓採購開標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25萬元整(受款人指名[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郵遞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工務局1樓採購品管科(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次日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至180日曆天餘詳契約書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應檢附之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詳投標須知第33點及第33點之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2.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3時審查證件。 四、[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檢舉信箱:台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 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印花。 3. 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5.後續擴充 項目:1. 2024臺灣燈會場地電力設施建置(含復原)暨維護管理(開口契約)-高鐵燈區原契約項目及新增項目,若有後續擴充,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2.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3.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新台幣3,000,000元。 6. 113年以後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7.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保兌之銀行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較報價有效期長三十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管理科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