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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11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養護工程隊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三民路一段200號
聯絡人 黃柏瑜小姐
聯絡電話 (03) 3396122 #532
傳真號碼 (03) 3398812
電子郵件信箱 10063463@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911-AA2
標案名稱 113年度桃園市人行道改善及修繕工程(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11.1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00,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保留擴充之權利,原有採購之項目內容,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期限(最後派工單交付日期)至114年12月31日止,增購金額依原契約單價及履約條件增購至採購金額4億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120072485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1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2 10: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詳如附加說明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履約期限為契約上限金額用罊日或至113年12月31日止,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二)應檢附之文件:
1.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4.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5.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6.服務建議書。
7.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係分為四工區之複數決標案件,各工區預算金額未達巨額採購認定標準,故不規定廠商特定資格條件。
附加說明
【押標金】:(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第一工區:新臺幣250萬元整。 第二工區:新臺幣250萬元整。 第三工區:新臺幣300萬元整。 第四工區:新臺幣200萬元整。 【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各派工單案件履約期限內竣工。履約期限為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日或至113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履約期限係指最後派工單交付日期,各派工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派工單訂定之工期。 【複數決標】:將採購標的分為4個工區辦理複數決標,一次投標,按工區順序分區依序決標,詳本案複數決標組合說明。 (1)本採購複數決標之標的,各投標廠商投標區數不限,投標廠商至多可得標1區。 (2)各項(區)開決標順序如下:第三、四、一、二工區。 (3)機關應依各區開標順序依序辦理決標會議,並由該工區依廠商評分序位依序辦理決標作業,該廠商無正當理由不得放棄得標該區。 (4)各工區之最有利標廠商,原則得標該區,惟同一廠商如得標1個工區後(含保留決標時),其後之項目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履約地點】:桃園市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養護工程隊(03-3396122#507)黃柏瑜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養護工程隊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一工區(桃園區、八德區及大溪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50,000,000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第二工區(平鎮區、龍潭區及楊梅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50,000,000元
品項編號 3
品項名稱 第三工區(中壢區、觀音區及新屋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60,000,000元
品項編號 4
品項名稱 第四工區(龜山區、蘆竹區及大園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40,00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