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6.44.97.72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尖石鄉新光國民小學 |
單位名稱 | 新竹縣尖石鄉新光國民小學 |
機關地址 | 313 新竹縣 尖石鄉 秀巒村8鄰17號 |
聯絡人 | 黃郁安 |
聯絡電話 | (03) 5847706 #13 |
傳真號碼 | (03) 5847757 |
電子郵件信箱 | hs15958@gapp.hcc.edu.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HK1120607 |
標案名稱 | 新竹縣尖石鄉新光國民小學司馬庫斯分班興辦事業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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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2,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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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3.76.44新竹縣政府
補助金額
2,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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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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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11/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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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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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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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11/16 14:00 |
開標時間 | 112/11/17 11:00 |
開標地點 | 312新竹縣橫山鄉中豐路二段415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13新竹縣尖石鄉秀巒村8鄰17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縣尖石鄉(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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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開工日起20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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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二)、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文件定義及說明於本須知第三十五點):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一)一般資格文件正本: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二)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技師執業執照。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納稅證明文件。 2.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證書。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3.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證書。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三)其他各種表件及資料: 1.電子領標憑據(電子領標者)。 2.服務建議書(1式7份)。 3.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4.切結書1正本。 5.切結書2正本(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時檢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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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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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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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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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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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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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