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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3.6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
單位名稱 東區管理站
機關地址 892 金門縣 金寧鄉 伯玉路2段460號
聯絡人 薛祖貴
聯絡電話 (082) 330082
傳真號碼 (082) 330084
電子郵件信箱 guey@kmnp.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KM11381004
標案名稱 113年度小徑聚落展館環境維護及導覽綜合服務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22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17 17:00
開標時間 112/11/20 14:15
開標地點 892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2段46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2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2段46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01月0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本案無可以物價調整之項目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營業項目與招標標的有關證件:經登記合格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令無須繳納者,請附證明文件)。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自然人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廠商聲明書(正本):須依式填寫完整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者。 (四)授權書(正本)(得當場提出)。 二、廠商投標時,檢附廠商資格1式1份及服務建議書1式10份,放置一個投標封一併投遞,寄送達至本處(地址:892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二段460號)。 三、疑議、異議受理:本處東區管理站,承辦人電話:082-330082,本處兼辦政風人員投訴電話:電話:082-313160。 四、[開標時間] 112年11月20日下午2時15分於本處一樓開標室辦理資格審查。(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五、公職人員及投標廠商應遵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身分揭露義務。 六、投標廠商應遵守「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