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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12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地址 802 高雄市 苓雅區 四維三路2號10樓
聯絡人 邱美鈺
聯絡電話 (07) 3368333 #3880
傳真號碼 (07) 3315847
電子郵件信箱 maychiu@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2877
標案名稱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管理社會福利備災中心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3 - 社會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0元
預算金額為0理由:廠商自負盈虧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委託案履約期限屆滿後,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辦理續約,後續擴充至多1次,每次5年,自118年1月1日至123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上限0元。若廠商未於期限前提出續辦申請時,機關得另行徵求受託對象。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本局秘書室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23 17:00
開標時間 112/11/24 10: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履約項目、場地管理及災民安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文件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專人寄送達本局政風室或高雄郵政1880號信箱或採電子投標,餘詳招標文件。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法登記之非營利之法人、機構或社會團體,其捐助章程明定辦理災害救助及社會福利等相關業務,並有實際救災與物資管理調度經驗者。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證明文件影本。
2、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影本(社會福利或災害救助相關業務者)。
3、最近1年度經費決算書表。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服務建議書一式6份。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