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82.54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
單位名稱 |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
機關地址 | 235 新北市 中和區 景平路634-2號 |
聯絡人 | 經建課-傅本佳;標務-陳雅雯 |
聯絡電話 | (02) 22482688 #432;171 |
傳真號碼 | (02) 22489309 |
電子郵件信箱 | ad8710@ntpc.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2258765 |
標案名稱 | 113年新北市中和區內員山區域公園清潔維護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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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3,860,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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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金額為新臺幣386萬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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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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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2/11/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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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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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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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文件費200元。方式:(現場領標)請自備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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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截止投標 | 112/11/21 12:00 |
開標時間 | 112/11/21 14:00 |
開標地點 |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2樓招標中心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9萬元(建議抬頭: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2/29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如期如實履行合約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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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如期如實履行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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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秘書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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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113年1月1日或決標次日起(113年1月1日後決標) 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本採購案屬於勞務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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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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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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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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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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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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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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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