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13.31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營建處 |
機關地址 |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
聯絡人 | 林勝彥 |
聯絡電話 | (02) 23667699 |
傳真號碼 | (02) 23651630 |
電子郵件信箱 | d0170102@taipower.com.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6021170001 |
標案名稱 | 金門塔山發電廠麒麟分廠新建23kV開關場統包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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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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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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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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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預算金額 |
617,171,2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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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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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11/08 | ||
原公告日 | 112/10/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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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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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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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截止投標 | 112/11/13 17:00 |
開標時間 | 112/11/14 09:30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4樓開標二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8,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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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F收發室(或16F營建處)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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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540日曆天內完成統包工程細部設計,其他工作項目之履約期限詳如本公告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之標準契約(參照工程會「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11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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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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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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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本工程採統包方式辦理,不允許共同投標。 2.本工程僅接受我國及與我國已簽署WTO政府採購協定(GPA)之締約國及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之廠商參與投標及作為分包廠商。 ...等12項 基本資格 A.國內廠商資格 (A) 投標廠商持有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包括下列3項之證明文件,a項營業項目為投標廠商必要項目,其餘b、c項營業項目若有不足者應由分包廠商替代: a.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b.E101001營造業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c.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B)國內投標廠商須提出信用證明(詳如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B.外國廠商資格 (A)投標廠商持有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包括下列3項之證明文件,a項營業項目為投標廠商必要項目,其餘b、c項營業項目若有不足者應由分包廠商替代,無我國經濟部商業司所編定公司營業項目代碼者,檢附業務內容與該營業項目之關連性: a.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b.E101001營造業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c.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B)信用證明(詳如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資格請詳統包工程採購投標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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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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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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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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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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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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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