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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3.6.16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機關地址 820 高雄市 岡山區 柳橋西路15號
聯絡人 張竣閔
聯絡電話 (07) 6279000 #2218
傳真號碼 (07) 6264311
電子郵件信箱 wra06120@wra06.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B112017
標案名稱 113-114年第六河川分署轄區生態檢核及民眾參與委託服務案(開口合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計畫為單價及預估數量之總價決標。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可至990萬元,增購至114年11月30日止,除工作項目數量配合機關需求調整外,其他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按實際完成數量計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14 09:00
開標時間 112/11/14 10:00
開標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水情中心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災害發生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開口合約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為大專院校、研究機構、財團法人、公司或自然人等之一。
請詳甄選須知及招標文件規定。
本標案執行內容請洽,07-6279000#2214 鄭允嘉 先生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招標文件詳上傳電子檔!!! ※本署暨所屬機關自104年1月1日起工程採購案採全面電子領標方式辦理(廢除紙本領標方式)。 ※按政治獻金法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與政府機關(構)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不得捐贈政治獻金;同法第29條第2項規定略以,「違反第7條第1項…捐贈政治獻金者,按其捐贈之金額處2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 ☆採用電子領標者,請先行確認為最新版本,避免標單錯誤等問題導致標單無效。 ☆本案為勞務採購將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請承攬廠商詳細考慮評估風險再行投標,投標標單視同已詳閱本工程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補充說明書及相關招標文件且無異議。 ☆請注意!本案倘辦理比減價時,參加廠商不得離開開標室,若有違規事宜,將喪失比減價權益。 一、投標文件於截止收件後不得補正(打字或書寫錯誤與標價無關著,得允許廠商補正),若有不實且於決標簽約後始發現,經檢討該不實資料足以影響決標結果者,視同契約無效,並重新辦理招標,所受損失概由投標廠商負責。 二、投標文件本局不給予任何費用。資格不符廠商投標文件得留一份備查,餘當場退還;而開標結果未得標之廠商,其投標文件本局不予退還。 三、提供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仍依投標須知及招標公告所訂資格為準),請自我檢核。 四、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標價清單。本案為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故依資格標文件(包括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用印之投標標價清單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標單封文件(或服務建議書)等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不透明容器內後投標,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名稱,並標示內含資料名稱(封套參考格式如附表六至八)。 五、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妨礙或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調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