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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27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區營業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260 宜蘭縣 宜蘭市 舊城西路111號
聯絡人 楊政達
聯絡電話 (03) 9354800 #2216
傳真號碼 (03) 9362706
電子郵件信箱 u442475@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1200025
標案名稱 113年度配電圖資建立及維護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566,43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交辦金額上限不得逾本工作契約總金額8% (不含營業稅),最長以1個月為限,期滿即停止交辦,續約開始時間以本公司書面通知為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60宜蘭縣宜蘭市舊城西路111號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14 17:00
開標時間 112/11/15 13:30
開標地點 宜蘭縣宜蘭市舊城西路111號(本處三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7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承攬人切實履行契約所定之期限與條件。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證受託人積極履行契約之功能,另供委託人作為履約損害之賠償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舊城西路11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範本訂定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
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
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其他:從事電腦科技資訊、製圖之行業或曾承包本公司配電圖資繪製業務或曾參與本公司「停限電運轉圖資系統建置工作」或「配電管路圖管理系統建置工作」之業務(持有竣工證明書)者。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請於決標後提交相關證書予招標機關審查。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668,328元;預算金額(不含稅)3,396,600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郵取者須貼回郵190元大型信封寄本處事務課收,請自估郵購往返時間,倘逾投寄時效自行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現場領標圖說費新台幣400元整(含稅),請至本處辦理。 [電子領標系統網址]:https://web.pcc.gov.tw [其他]: 一、餘詳投標須知及特定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1月13日前以書面向本處總務組請求釋疑。 三、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四、資格合格廠商倘皆未進底價,需繼續競比,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五、預計金額、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六、廠商投標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七、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八、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 九、投標應檢附切結書(廠商應附之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與勞務採購雇用員工保險、權益保障)。 十、投標時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十一、機關辦理本採購倘有不法情事,廠商得向法務部調查局,機關所在地之調查局處(站、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或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檢舉。檢舉機關連絡電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本公司政風處: 廉政熱線:02-2366-7364 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發包單位: 檢舉電話:03-936-0198 電子郵件信箱:d11363@taipower.com.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