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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31.88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單位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地址 520 彰化縣 田中鎮 中南路2段421號
聯絡人 劉明霖
聯絡電話 (04) 8747647 #152
傳真號碼 (04) 8760613
電子郵件信箱 vhch1125@mail5.va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VHCH112-01
標案名稱 力行堂17-18戶整建養護專區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678,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0,586,141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採購有關之工程項目及相關之新增工項(包含標單各項工程,如:建築工程相關工項、水電消防空調相關工項、呼叫設備相關工項、前門區戶外景觀及無障礙改善工程相關工項、後門區戶外景觀及無障礙改善工程相關工項、地下室裝修工程相關工項等)。 (2)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取得變更使用併室內裝修竣工查驗,並取得合格證明前。 (3)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標餘款作為擴充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7 17:00
開標時間 112/11/08 09:30
開標地點 520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2段421號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29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0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2段421號文書中心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特定個別項目: 未載明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 未載明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與招標標的有關者,符合下述(1)或(2)其一:
(1) 室內裝修業(營業項目代碼E801060):
a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務必看本須知第64條附記事項)
b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影本。
c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負責人、受雇人員或從業人員之一應屬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2)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 E101011) :
a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務必看本須知第64條附記事項)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c承攬手冊影本(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
2. 廠商納稅之證明:
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需為有限期限):
(1)屬綜合營造業者,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明。
(2)屬室內裝修業者,公會會員證明。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1.工程之施工: (1)本案採分段進度,並按分段完工使用或移交如下: ① 機關通知日,為機關通知開始辦理之日期,非發文日期。 ② 預定竣工日,為機關通知日起120日曆天之推估日期,舉例:機關通知日為113年1月1日,推估預定竣工日為113年4月29日(計算式=113年1月1日起120日曆天),以此類推。 ③ 履約標的第一部分(又稱工程施工階段):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4日曆天內辦妥各項應辦妥開工前各項書件後申報開工,並於機關通知日起至中華民國120日曆天內竣工。 (機關得視廠商提送書件是否辦妥,俟實際情形准駁開工申請,機關審查及廠商修正等時程皆已含於工作日內) ④ 履約標的第二部分 (廠商向主管機關辦理變更使用併室內裝修,含無障礙勘檢、消防竣工查驗等階段):預定竣工日次日起75日曆天內,審查通過並取得主管機關核發 (定)之相關文件正本,本階段時程已包含廠商申請、送件、提送、修正、補正、重送及主管機關收件、審查、通知補正、退件等時程;如遇非屬歸責廠商之責任,廠商應於事發後3日內主動向機關提出說明及處置方式。 ⑤ 設備及家具交付、定位、安裝,廠商應妥善維護管理至本案全案驗收為止。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