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6.48.54 |
機關名稱 |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
單位名稱 | 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
機關地址 | 557 南投縣 竹山鎮 雲林里公所路100號 |
聯絡人 | 許雨農 |
聯絡電話 | (049) 2642175 #418 |
傳真號碼 | (049) 2656049 |
電子郵件信箱 | js3029@zhushan.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051 |
標案名稱 | 南投縣竹山鎮立紅土網球場整建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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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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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1,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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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A.9.1教育部體育署
補助金額
8,2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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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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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11/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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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11/09 17:00 |
開標時間 | 112/11/10 09:00 |
開標地點 | 557南投縣竹山鎮雲林里公所路100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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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57南投縣竹山鎮雲林里公所路100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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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18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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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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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印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上述「不及」,本所認定截止投標日為奇數月者,得以前依其納稅證明代之;截止投標日為偶數月者,應以最近一期納稅證明為準。)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2)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規定)。 (3)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 投標時當年度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會員證影印本。 (5) 承攬工程或業務手冊影印本(營造公司4~18頁、土木包工業4~13頁)【行業別無承攬手冊者免附】 (6) 投標廠商切結書。 (7) 電子領標憑證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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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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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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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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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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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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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