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00973926
機關名稱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
單位名稱 採購管理組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中山南路21-1號
聯絡人 呂雅惠
聯絡電話 (02) 33939918
傳真號碼 (02) 33939543
電子郵件信箱 yahuei@mail.npac-ntch.org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1001387
標案名稱 藝文推廣廊道暨地面景觀設施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85,377,679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96,469,187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文化部
補助金額
331,964,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10/31
原公告日 112/10/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1120000724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0012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國家音樂廳3樓CH3271採購管理組辦公室)
現場領標須支付文件費300元,現金支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1/06 17:00
開標時間 112/11/07 13:30
開標地點 100012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9,8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12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國家音樂廳CHG235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5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特定個別項目: 工程進行期間,如遇物價波動時,依預拌混凝土、鋼筋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 工程進行期間,如遇物價波動時,依水泥及其製品類、金屬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甲級營造業登記證、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登記證、甲級電氣承裝業登記證及甲級冷凍空調承裝業登記證。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經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明文件(或公司執照)。
(4)同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 修正「標單」備註文字刪除廠牌,延長等標期,重新上傳標單、投標知須、標封。 (一) 工程實績證明: (1)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新台幣318,587,675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預算金額,並應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廠商實績如為另案共同投標實績,僅計算參予本案投標廠商出資比例之實績)。(投標廠商應填寫「廠商最近五年承辦工程業績表」) (2)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契約,其開挖深度不小於14公尺,開挖面積不小於2,400平方公尺,並應檢附業績表、切結書5及可供證明之契約文件,若連續壁、開挖支撐擬由分包廠商施作,應檢附投標廠商分包切結聲明書。 (二) 財力證明: 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新台幣79,656,919元),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淨值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新台幣66,372,432 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