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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2/10/31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36.1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 臺中市 西屯區 文心路二段588號
聯絡人
住宅服務科 官以華
聯絡電話
(04) 22289111 # 69316
傳真號碼
(04) 23285689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209230609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臺中市西屯區國安段(一期)共好社宅保存登記委託專業服務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2 不動產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2/10/03 14:00
原公告日期
112/09/25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290,300元
貳拾玖萬零參佰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中市-西屯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87025181
 廠商名稱
正威地政士事務所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其他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433 臺中市 沙鹿區 中山路495巷82號
 廠商電話
(04) 26656900
 決標金額
729,300元
貳萬玖仟參佰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履約起迄日期
112/10/30 - 114/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98769552
 廠商名稱
柏翰地政士事務所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其他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42449760
 廠商名稱
理得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其他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臺中市西屯區國安段(一期)共好社宅保存登記委託專業服務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正威地政士事務所
  決標單價
729,300元
貳萬玖仟參佰元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729,300元
貳萬玖仟參佰元
  決標金額
729,300元
貳萬玖仟參佰元
  底價金額
1,290,000元
貳拾玖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729,300元
貳萬玖仟參佰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柏翰地政士事務所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851,190元
伍萬壹仟壹佰玖拾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理得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035,300元
零參萬伍仟參佰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2/10/20
決標公告日期
112/10/31
契約編號
112住服010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1,290,000元
貳拾玖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729,300元
貳萬玖仟參佰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本案為開口契約,決標時尚無法掌握實際可能之履約數量,決算金額以實做數量計價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1.本標案預計510戶,善用電腦化作業,能縮短工作時間及人力,降低成本。
2.投標廠商設址為臺中市,能避免不必要補(修)正,耗費時間及人事成本;作業及溝通往返上亦可降低交通成本。
3.投標廠商亦有政府採購實績得以佐證。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7.36.1
機關名稱: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附加說明
壹、本案正威地政士事務所以新臺幣729,300元整得標,總契約預計金額新臺幣1,290,300元整。
貳、補充說明: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審標/決標/廢標之決定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