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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2.72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機關地址 435 臺中市 梧棲區 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聯絡人 標約課
聯絡電話 (04) 26580151 #3431
傳真號碼 (04) 26579191
電子郵件信箱 u365597@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6931200048
標案名稱 離岸風場性能效度研析結合數位優化技術運用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87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0/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13 17:00
開標時間 112/11/14 10:00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預估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490日曆天,其他詳委託技術服務契約第2條之附件「委託技術服務工作項目」貳、二。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a.屬公司或分公司應提送之證明: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登記證影本,其營業項目需登記有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其他顧問服務業(I199990)。
b.屬財團法人:主管機關核發之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影本。
c.屬大專院校:主管機關核定之組織規程影本。
(2)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3)詳如投標廠商須知附件1「廠商應提送之資格及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工作概要】 台電離岸一期示範風場共有21部HTW5.2風力機,設置總裝置容量約109 MW(瓩)規模之風力發電機組;在各產業智慧化轉型與創新趨勢下,目標打造智慧化運維風場,刻正需累積數位化所需能量,擴大整合數據、導入分析工具,同時轉型既有風場運維方式。本技術服務工作乙方之服務內容,包括風場性能分析研究、風場監控模式研究、運維數位化系統架設、教育訓練與專業技術諮詢等。 【履約地點】 臺中市梧棲區、彰化縣芳苑鄉、配合機關工作之地點。 【其他】 1.上述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稅,其未稅金額均為9,400,000元。 2.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578802;招標機關廉政信箱:d69363@taipower.com.tw。 3. 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5.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免徵加值型營業稅廠商標價超過含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請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7.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